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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公告
  河北省兴华消防职业培训学校是经省人力资源和保障厅批准,省民政厅注册登记,河北省公安厅申请保安服务许可证,面向全国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个人开展以职业资格为主的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安全重点岗位资格培训,保安员资质培训等培训资质机构。总校设在石家庄,分别在唐山、邯郸、保定、秦皇岛、承德、衡水、燕郊等地设有招生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赢得全国各地保安企业,消防应急救援部门、社会单位和学员的一致好评。一、健全的组织机构:学校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设置校长一名、副校长3名,下设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处等相关处室,组织机构健全;学校日常教育工作实行校长责任制,各项工作实行分工合作,各负其责。教学管理实行专职教师教学与兼职教师教学的结合,集中教学与分组教学的结合,课堂教学与课后辅导的结合,理论教学与实操教学的结合,模拟训练与考试考核的结合,学生管理实行准军事化管理,严格一日生活制度,严格请销假制度,严格操行评分制度。
学校环境
  河北省兴华消防职业培训学校是经省人力资源和保障厅批准,省民政厅注册登记,河北省公安厅申请保安服务许可证,面向全国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个人开展以职业资格为主的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安全重点岗位资格培训,保安员资质培训等培训资质机构。总校设在石家庄,分别在唐山、邯郸、保定、秦皇岛、承德、衡水、燕郊等地设有招生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赢得全国各地保安企业,消防应急救援部门、社会单位和学员的一致好评。一、健全的组织机构:学校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设置校长一名、副校长3名,下设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处等相关处室,组织机构健全;学校日常教育工作实行校长责任制,各项工作实行分工合作,各负其责。教学管理实行专职教师教学与兼职教师教学的结合,集中教学与分组教学的结合,课堂教学与课后辅导的结合,理论教学与实操教学的结合,模拟训练与考试考核的结合,学生管理实行准军事化管理,严格一日生活制度,严格请销假制度,严格操行评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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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北站2023年4月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遗留考生考核工作的通知

 

       一、鉴定安排
       河北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拟于4月16日至4月24日开展2019年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遗留考生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工作。
       二、考试时间及考核对象
       (一)4月16日—4月18日上午
       考核对象为:2019年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检测维修保养方向初考实操及补考实操人员(具体时间及考生安排详见附件1)。
       (二)4月18日上午
       考核对象为:2019年实操合格,需补考理论的补考人员(具体时间及考生安排详见附件2)。
       (三)4月18日下午—4月24日
       考核对象为:2019年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监控操作方向初考实操及补考实操人员(具体时间及考生安排详见附件3)。
       三、鉴定时间
       上午9:00开考,下午14:00开考。
       注:上午8:10入场,下午13:20入场。
       请参加当日考试的所有考生携带个人身份证、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原件或进行现场抗原检测、《健康应试承诺书》(详见附件4),提前30分钟到达鉴定站,开考30分后禁止进入考场。
       四、收费方式
       (一)遗留考生缴费由各培训学校统一收取后,于考试前一天将费用交于财务;无培训学校的个人考生可进行现场微信扫码缴费。
       (二)收费标准:
       中级初考395元/人(包含职业技能鉴定考核报名费5元/人),中级实操补考340元/人,中级理论补考50元/人。
       五、重点提示
       所有考生须签署《健康应试承诺书》(详见附件4),考试入场时交鉴定站留存。考生需对承诺事项、核酸检测报告等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不得隐瞒本人健康状况。
       六、疫情防控要求
       (一)考生参考须携带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或自备抗原:
       1、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原件(复印件无效),并在空白处签本人姓名和联系电话。
       2、自备抗原试剂至鉴定站进行现场测试,不得提前检测或未在工作人员监督下进行测试,测试结果为阴性即可入场考试(建议自备两支,以防试剂出现问题)。
       (二)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参考,并进行体温检测(37.3℃以上者不能进入考场);考生经测温、消杀后,进入鉴定站备考大厅等候。
       (三)鉴定期间,考生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避免身体接触和不必要的沟通交流。
       (四)考生进入各考评区域前用酒精、洗手液进行消毒;考评结束后从专用通道离开,不得逗留。
       七、地址及联系方式
       河北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国泰街48号
       联系电话:0311-85867617、15081802063
       财务电话:13230191165

河北消防救援总队      

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2023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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